ICS 03.120.10 CCS A 00
团 体 标 准
T/ESD 4001—2023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ng qualified suppliers of antistatic products
2023 – 6 – 25 发布 2023 – 7 – 1 实施
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 发 布
T/ESD 4001—2023
目 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上海SMT/MPT专委会、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大陆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创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君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晨隆静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天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黄山佳美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心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永平堂静电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亨达洋静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精密计量测试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安徽辅朗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天力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康惠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青城德耐特防静电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弘德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苏州华瑞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埃用仪器(苏州)有限公司、无锡安静静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荣业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浙江圣威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佰斯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同花盛鞋业有限公司、上海万为静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维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新杰静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启永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仕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佳普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美科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上海闻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申通净化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港流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渤远弘电子有限公司、南通东达特种织造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斌、毕戈雄、黄建华、孙君同、徐明、刘黎俊、张明。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定义、评定内容、评定程序以及证书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的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静电产品 antistatic products
用于静电防护的产品、与此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以及提供相关防静电检测服务等。
3.2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 evaluating qualified suppliers of antistatic products
符合相应产品及服务标准要求的组织。
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安装、施工、服务及贸易。
4 评定原则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的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 自愿,组织自愿申请,自愿接受评定考核;
2) 公开,评定规则和结果应对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3) 公正,所有申请评定的组织应被无差别地、公正地对待。
5 评定内容
5.1 基本要求
参与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评定的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依法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应包括防静电领域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2)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3) 具备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基础条件;
4)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5.2 管理要求
组织应该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并且留有不少于一年的运行记录。
5.3 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求
5.3.1 规范性
5.3.1.1 组织应自我声明公开其所执行的标准,标准包括国外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5.3.1.2 积极参与国外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编制。
5.3.2 防静电性能先进性
5.3.2.1 防静电性能指标符合或优于现行标准。
5.3.2.2 鼓励采用新的检测方法。
5.3.3 其他性能完整性
5.3.3.1 产品的物理性能应该全面,特性指标不应缺失。不同产品的特性指标参见附录 E。
5.3.3.2 产品的物理性能指标应该满足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指标和要求低于相关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的情况,应说明理由。
5.3.3.3 应对产品的环保性能做出规定。
5.3.4 可验证性
5.3.4.1 设置的指标和要求可验证、可检测。
5.3.4.2 涉及非现行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应审核其适用性。
5.4 服务
5.4.1 协助用户识别并记录用户的静电敏感度、静电抗扰度或静电防护要求。
5.4.2 首次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对用户的应用场景进行分析并形成记录。
5.4.3 必要时,为用户提供防静电现场培训和指导工作。
5.4.4 当用户发生相应的静电危害情况后,有应急处置流程,需做出有效分析并有效应对。
5.4.5 必要时,为用户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指导。
5.4.6 为客户提供与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平台的链接,信息公开,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许可资质、监督抽查记录等。
5.5 投诉处理率
5.5.1 统计期内组织解决顾客投诉案例的数量占总投诉案例数量的比率。
5.5.2 参考公式为,投诉处理率=投诉处理解决的案例数/投诉案例总数×100%。
5.5.3 投诉处理率达到 100%。
5.6 其它要求
5.6.1 积极向应用领域宣传和普及静电防护等相关知识。
5.6.2 积极参加与行业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
5.6.3 建立并向社会公开企业质量承诺及承担的相关责任。
5.6.4 自觉接受社会、消费者、行业协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6 评定程序
6.1 提交申请
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见附录A)向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秘书处申报。
6.2 受理申请
受理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次受理不受时间限制。
6.3 评审实施
6.3.1 评审实施流程由秘书处组织。
6.3.2 评审工作采用评分制,采取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部分结合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组织提交申请报告和资料后,由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交由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认证机构对申请组织进行现场评审。按附录 B 考核打分,现场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 2 天。
——复审采用相同的流程。
6.4 结果认定
6.4.1 由认证机构评审后签署结论提交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会长会议复核。
6.4.2 复核后结论在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30 天。
6.4.3 公示结束后由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会长签署批准。
7 证书管理
7.1 评审通过后,认证结果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由认证机构和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授予《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证书》(见附录C),允许使用上海市防静电工业协会推荐标志,协会网站www.esd-china.org 及协会公众号《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公示。
7.2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每年进行一次复评。
7.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则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以非法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冲击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并谋取不合法利益;
——以较高物质利益为条件,把相关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企业所用,直接损害对方企业利益;
——通过媒体、网络或其它方式对自身产品、技术进行虚假宣传, 或捏造、散布虚假信息, 损害竞争对手或诋毁其他企业形象、商誉及其产品或技术的声誉;
——通过行贿、回扣、不合理竞相压价、互相排挤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夺客户, 以谋取通过正当竞争不能实现的利益或市场地位;
——在使用《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证书》进行宣传和销售过程中超出该证书中所列的产品范围;
——假冒、仿冒其他企业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强行推销产品、技术和服务。
附 录 A (规范性)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申请表
A.1 申请表按表 A.1 的规定
表 A.1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申请表
编 号
| 申请单位 | 企业类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注册日期 |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万元) | ||||||||||||
| 工厂地址 | 面积(m2) | ||||||||||||
| 办公地址 | 面积(m2) | ||||||||||||
| 法 人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
| 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
| 员工总数 | 研发人员 | 其中工程师及以上 | |||||||||||
| 上一年度销售额(万元) | 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万元) | ||||||||||||
| 本年度销售额(万元) | 本年度纳税总额(万元) | ||||||||||||
| 一、申请企业简况(主要包括所涉领域、主要技术/服务优势、经营或运作情况、社会信用情况等) | |||||||||||||
| 二、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 | |||||||||||||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采用标准名称 | 单位 | 年销售量 | 开始时间 | |||||||||
| 三、企业荣誉(曾获得国家、省市评定的优秀产品或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荣誉情况) | |||||||||||||
| 表 A.1(续)
四、企业参与编写的标准情况 |
||||||||||||||||||||||||||||||||||||||||||||||||
|
||||||||||||||||||||||||||||||||||||||||||||||||
| 五、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
| 六、企业提供资料(复印件)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份 其他(请分项)
商标授权书 份 商标申请书 份 上年度财务报表 份 企业标准 份 产品检测报告 份 职称证书 份 人员培训证书 份 授权证书 份 专利证书 份 专利申请书 份 ISO9000 系列的认证证书 份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七、申请单位意见 | ||||||||||||||||||||||||||||||||||||||||||||||||
|
本单位自愿参加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评定,承诺本次申报所提交的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 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负 责 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八、秘书处意见 | ||||||||||||||||||||||||||||||||||||||||||||||||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评定表
B.1 申请表按表 B.1 的规定
B.1 评定表
编 号
|
||||||||||||||||||||||||||||||||||||||||||||||||||||||||||||||||||||||||||||||||||||||||||||||||||||||||||||||||||||||||||||||||||||||||||||||||||||||||||||||||||||||||||||||||||||||||||||||||||||||
|
(规范性)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证书
C.1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证书见图 C.1。
|
编 号:2X0001 |
|||
|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
企 业名 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认 证范 围: XXXXXXX 具备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 XXXXXXX 具备合格供应商能力。
具体内容见附页《合格产品目录》。
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 |
|||
|
|
||
|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图 C.1 防静电产品合格供应商证书
C.2 合格产品目录见图 C.2。
| 编 号:2X0001 | ||||||||||||||
| 合格产品目录
|
||||||||||||||
|
|
|
|||||||||||||
|
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图 C.2 合格产品目录
C.3 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推荐标志见图 C.3。
上海市防静电工业协会推荐
产品范围见证书
图 C.3 上海市防静电工业协会推荐标志
附 录 D (资料性)
申报材料清单
D.1 凡认为已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可向协会提出,提供的书面资料为盖公章的复印件。必须包括:
——申请表(附录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标授权书或申请书;
——申报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标准和有效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证书。
D.2 可以附加的书面资料包括且不限于:
——产品生产商的授权证书;
——获奖情况和证书;
——商标授权书或申请书;
——专利授权书或申请书;
——ISO14000系列的认证证书;
——信用评估;
——其他材料。
附 录 E (资料性)
防静电产品物理特征指标表
E.1 防静电产品物理特证指标见表 E.1。
E.1 防静电产品物理特性指标表
| 大类 | 产品名称 | 重点关注物理性能 |
|
人体防护 |
防静电服 | 透气性 |
| 耐洗涤性 | ||
| 手腕带 | 耐折弯性 | |
| 防静电鞋 | 耐磨性 | |
| 防滑性 | ||
| 手套/指套 | 张力 | |
| 防静电帽 | 耐洗涤性 | |
|
器具装备 |
工作表面 | 耐磨性 |
| 功能层厚度 | ||
| 耐划性 | ||
| 椅 | 机械强度 | |
| 贮存转运设备 | 可靠性 | |
| 传输带 | 耐磨性 | |
| 机械强度 | ||
|
离子化静电消除器 |
安全性 | |
| 维护保养性 | ||
| 噪音 | ||
| 环保性 | ||
| 工位器具、毛刷、镊子等 | 耐磨性 | |
| 手持电焊、拆焊工具 | 安全性 | |
| 防静电蜡(胶) | 环保性能 | |
|
装修材料 |
防静电地面 | 功能层厚度 |
| 机械强度 | ||
| 耐磨性 | ||
| 防静电板材 | 防火性能 | |
| 不发火地坪 | 不发火 | |
| 防静电涂料 | 抗污性 | |
| 环保性 | ||
|
包装材料 |
包装袋 | 热封强度 |
| 耐穿刺性 | ||
| 可印刷性 | ||
| 包装箱 | 机械强度 |
附 录 F (资料性)
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
F.1 本附录适用于没有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认证失效企业的现场评定,并按评定得分获得相应的等级分。 F.2 检查表见表 F.1。
表 F.1 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
| 项 目 | 评 审 内 容 | 评分
标准 |
得分 | 管理
现状 |
|
| 1.1 | 是否确定与目标和战略方向相关并影响实现质量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 | 3 | 良好 | ||
| 1.2 | 是否识别了与质量管理有关的相关方及其需求与期望? | 3 | 良好 | ||
| 1.3 | 是否基于内外部因素和相关方需求与期望,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与机遇,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 3 | 良好 | ||
| 1.4 | 是否在各职能层次建立质量目标,适用时考虑了公司关注的重要质量控制要求? | 3 | 良好 | ||
| 1.5 | 是否针对质量目标开展定期分析与评价?(类似质量例会/绩效评价,须有输出和记录) | 3 | 良好 | ||
| 1.6 | 针对质量目标未达成的情况,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并采取了适当的对策? | 3 | 良好 | ||
| 1.7 | 是否按策划的周期实施内部审核?(同时要关注内审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 3 | 良好 | ||
| 1.8 | 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是否得到纠正且采取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的纠正措施并加以验证? | 3 | 良好 | ||
| 1.9 | 是否按策划的周期实施管理评审? | 3 | 良好 | ||
| 1.10 | 管理评审的输入是否满足 ISO9001 的要求? | 3 | 良好 | ||
| 1.11 | 管理评审的输出是否包含了改进要求并策划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 3 | 良好 | ||
| 1.12 | 是否有定期的质量会议? | 3 | 良好 | ||
| 1.13 | 对于质量会议决议未达成情况和不良趋势是否在会议中进行了分析并及时改进? | 3 | 良好 | ||
| 1.14 | 对质量会议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关闭? | 3 | 良好 | ||
| 1.15 | 针对生产质量有无定期的分析,并持续开展了质量改善活动?如:QCC、六西格玛、提质增效等形式内容 | 3 | 良好 | ||
| 1.16 | 针对持续的质量改善活动,是否有改善效果评价? | 3 | 良好 | ||
|
1.17 |
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渠道和适当的激励制度,用来系统地收集员工改进意见,并对这些改进建议定期进行评价,在适用时予以采 纳? | 3 | 良好 | ||
|
人力资 源 & 成文信 息 |
2.1 | 各岗位人员的设置和配备是否合理,并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 3 | 良好 | |
| 2.2 | 是否制定了人员资格认定管控制度(如检验岗位、产品过程的关键岗位识别,以及必要的技能要求)? | 3 | 良好 | ||
| 2.3 | 对现有人员的资格能力是否进行持续有效管理? | 3 | 良好 | ||
|
2.4 |
是否制定了对相关人员的必要的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得到实施?必要时,是否对培训有效性做了评价?
备注:培训内容关注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和岗位实操有关的培训。 |
3 |
良好 |
||
| 2.5 | 是否识别和创建了确保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所需要的成文信息? | 3 | 良好 | ||
| 2.6 | 是否建立了成文信息的管理要求(包括成文信息的标识、评审、批准、分发、访问、检索、使用、变更、作废等等) ,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 3 | 良好 | ||
|
2.7 |
是否建立了包括版本信息的外部文件清单(产品对应的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等, 公司的企业技术标准、客户的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检验规范/质量信息反馈等)? | 3 | 良好 | ||
表 F.1(续)
| 商标管理 | 3.1 | 含公司品牌商标的产品处理、不良品处置等, 是否得到授权并保持相关记录? | 3 | 良好 | |
|
进料管理 |
4.1 | 现场是否有按照不同物料类别建立的进料检验规范或者作业指导书? | 3 | 良好 | |
| 4.2 | 进料检验人员是否对标准和抽样熟悉,且操作熟练? | 3 | 良好 | ||
| 4.3 | 进料检验记录是否得到保持,且与检验规范一致?
1.重点关注是否验证了原材料证明里的材料性能参数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
3 | 良好 | ||
| 4.4 | 适用时,进料检验是否会针对外部认证要求的部件核对与认证报备的一致性? | 3 | 良好 | ||
| 4.5 | 是否对进料检验的品质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必要时应要求上游供应商进行分析改进并跟踪验证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 3 | 良好 | ||
|
过程控 制与检 验 |
5.1 | 生产指令和配套文件是否明确了必要的生产信息,适用时包括产品型号,产量和批次号等? | 3 | 良好 | |
| 5.2 | 现场使用的材料是否和 BOM 清单一致? | 3 | 良好 | ||
| 5.3 | 是否实现产品从其原材料到交货的过程进行追踪的能力,通过标识能追查到产品各阶段的质量、数量或批次相关信息? | 3 | 良好 | ||
| 5.4 | 各工序生产是否配备了工艺文件、图纸或作业指导书? | 3 | 良好 | ||
| 5.5 | 工艺文件是否明确生产工艺要求,所用设备和工装,工艺参数? | 3 | 良好 | ||
| 5.6 | 现场实际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 | 3 | 良好 | ||
|
5.7 |
如有特殊过程(如焊接, 电镀,密封包装,消毒,注塑,喷涂等)时,是否对特殊工序进行了确认和定期再确认,并采取了如下措施以确保此过程的能力能满足要求:
a) 质量文件(质量计划、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了各类参数,作业方法要求 b)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确认完好 c) 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 d) 必要时,配备照片、实样等用于产品一致性的确认 e) 记录的保存及可追溯 f) 当有变更时,对以上内容的再确认的要求 |
3 |
良好 |
||
| 5.8 | 现场是否有合适版本的过程检验规范或者作业指导书? | 3 | 良好 | ||
| 5.9 | 过程检验人员是否对标准和抽样熟悉,且操作熟练? | 3 | 良好 | ||
|
5.10 |
过程检验记录是否得到保持,且与检验规范一致?
备注:首件检验时至少应包括每天开机时,更换产品后,关键设备维修后; 巡检最低要求为上午下午各做一次。 |
3 |
良好 |
||
| 5.11 | 针对生产异常,有无及时的纠正预防?是否能防止再发,并有效果确认?提供:8D、纠正预防报告等形式内容 | 3 | 良好 | ||
| 5.12 | 是否对过程产品采用适当的方法(如产品标识)对产品状态进行标识,以避免混淆和误用? | 3 | 良好 | ||
| 5.13 | 生产现场是否发布产品的质量信息和/或改进案例? | 3 | 良好 | ||
| 5.14 | 生产现场是否实施 5S 管理(包括过程产品的防护)? | 3 | 良好 | ||
| 5.15 | 如有特定要求,相应的工作环境要求是否得到规定和有效控制(如工作环境洁净度、温湿度、光照度,ESD 系统等等)? | 3 | 良好 |
表 F.1(续)
|
过程控 制与检 验 |
5.16 |
是否建立了 4M1E 变更的管控程序?是否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变更管理?
注: 1.关注实际变更过程实施的有效性。例如, 批准的工程变更是否及时转化并传达给产线, 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包括现场使用处的作业标准/工艺文件等)是否及时进行了更新?针对现场物料和在制品是否得到了合适的处理等等。 2.重点关注工艺变更和供应商的变更类型,考虑变更后的质量风险。 3.变更是否得到跟踪确认,如:变更前产品的处理,变更后正式图纸的下发,具体切换时间及追溯;(新增) |
3 |
良好 |
|
| 5.17 | 是否制定了产线换产品或产品换线的管理要求(如清线)? | 3 | 良好 | ||
|
出货管理 |
6.1 | 现场是否有合适版本的成品/出货检验规范或者作业指导书?检验项目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 3 | 良好 | |
| 6.2 | 成品/出货检验人员是否对标准和抽样熟悉,且操作熟练? | 3 | 良好 | ||
| 6.3 | 成品/出货检验记录是否得到保持,且与检验规范一致? | 3 | 良好 | ||
| 6.4 | 适用时,是否按照公司检验标准中定期测试项目,制定测试计划并定期实施? | 3 | 良好 | ||
| 6.5 | 适用时,出货检验是否会核对认证报备的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3C、CQC、水批、食品接触安全等; | 3 | 良好 | ||
| 6.6 | 针对公司提出的核心零部件的特殊管控项目,是否明确检测要求,并实施?
关注测试+材料+工艺三方面的控制要求。 |
3 | 良好 | ||
|
测量管理 |
7.1 | 现场是否配置和使用适宜的测量仪器设备? | 3 | 良好 | |
| 7.2 | 相关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测量仪器设备? | 3 | 良好 | ||
| 7.3 | 计量器具是否建立了清单或校准计划? | 3 | 良好 | ||
| 7.4 | 计量器具是否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检定或校准? | 3 | 良好 | ||
| 7.5 | 计量器具状态标签和证书是否一致(编号、有效期)? | 3 | 良好 | ||
|
7.6 |
如有内校,是否;
1)建立了内校规程 2)明确了内校人员的能力资格要求,并保留了相应的人员能力相关的成文信息 3)保留了适当的内校记录 |
3 |
良好 |
||
|
不合格品管理 |
8.1 | 是否制定了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如退货、返工、返修、报废、让步接受等)是否得到规定? | 3 | 良好 | |
| 8.2 | 对不合格品的处置的批准权限是否得到明确? | 3 | 良好 | ||
| 8.3 | 如有特殊紧急放行的材料、半成品、成品, 是否有追溯的安排并得到实施? | 3 | 良好 | ||
| 8.4 |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做了记录?
(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退货产品) |
3 | 良好 | ||
| 8.5 | 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标识并隔离存放? | 3 | 良好 | ||
| 8.6 | 对不合格是否做了原因分析并根据不合格的程度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 3 | 良好 | ||
| 8.7 | 针对不合格品的返修,是否进行再检验? | 3 | 良好 | ||
| 8.8 | 是否对不合格品定期统计和分析,策划实施改进措施并验证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 3 | 良好 | ||
| 总计 | 201 | ||||
F.3 等级分对照见表 F.2。
表 F.2 等级分对照表
| F1 表得分 | 等级 | 最终等分 |
| 190~201 | 良好 | 50 |
| 134~189 | 一般 | 40 |
| 90~134 | 及格 | 15 |
| <89 | 不及格 | 0 |